招生簡章

■ 招生簡章

申請條件

◆ 申請條件

1.日本國籍以外的申請者,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 申請者需持有在母國受12年以上正規院校教育經驗證明書,或持有母國教育局或教育機構所發行可證明將滿12年正規教育經驗證明。 (未滿12年教育經驗申請者請與我校聯繫)
  • 被我校認可滿足同高中畢業水準相當學習能力水準及年紀符合者。
2.申請者經濟支付人可承擔在日留學期間所有經費。 3.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 日本能力考N5等級或持有相當等級日語能力者
  • Nat-test 5級或J-test F級等級或持有相當等級日語能力者
  • 150課時以上日語學習經歷證明持有者。
  • 被我校認可擁有同以上任一項同等日語水準者。
4.不接受以留學生簽證正在或者曾經在日本國內日語學校學習超過一年以上的申請者報名。

◆ 開學時間

  • 4月
  • 10月

◆ 課程

  • 1年 課程
  • 1年6個月 課程
  • 2年 課程

◆ 招生定額

    2000 名

◆ 接受報名時期

    4月生:通常,必須在11月底
    10月生:通常,必須在5月底

◆ 報名手續

請在該校區按照規定的表格填寫申請表格,就學理由書和経費支弁者表格,然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bekka.t@tumh.ac.jp

    ◆ 錄取流程

    • 根據申請人所遞交申請材料審核與面試結果決定錄取與否。
    • 為確認申請材料內容,或將與申請者本人,及其經濟支付人進行電話或見面會談。
    • 面試將會以會面或視頻通話的方式進行。
      ※面試日期和地點將於後期與申請者聯繫

    ◆ 申請報名流程

      • 1. 遞交報名申請書(申請者)
      • 2. 入學測試,材料審核,面試,錄取與否確認(大學)
      • 3. 錄取確認後向入管提交在留資格認定申請(大學)
      • 4. 入國管理局材料審查(入國管理局)
      • 5.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於學校(入國管理局)
      • 6. 通知申請者在留資格認定申請結果(大學)
      • 7. 繳納入學金及學費等相關費用(申請者)
      • 8. 學費等費用入金確認後向申請者郵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入學許可證等相關文件(大學)
      • 9. 向在地日本大使館或者總領事館申請領取簽證(申請者)
      • 10. 赴日,入學(申請者)
    ※從申請到取得留學簽證需要大致3個月的時間

    ◆ 報名材料

    申請人本人
    • 1.申請報名表(原件) 由申請者本人填寫,履歷中學曆或職曆有空白史的情況需提供相應證明書或說明書。
    • 2. 留學理由書(原件) 需詳細記載申請者現況,留學目的,將來規劃以及對日本留學的期盼。
    • 3. 最終學歷畢業證或畢業證明書(原件) ※中國籍申請者提交畢業證明書的情況還需提供與其對應的公證書。
    • 4. 日語能力考等日語等級考試的合格證明書(原件或影本)
    • 5. 無法提供日語能力成績的情況則需提供由申請者所在地日語教育機構所發行的日語學習證明書(原件)。 需詳細記錄已學習時間數。
    • 6. 證件照4張 長4cm X 寬 3cm *三個月之內的照片,請在背面寫上名字
    • 7. 護照影本
    經費支付人
    • 1. 経費支弁書(原本) 由經濟支付人本人填寫,需本人簽名。
    • 2. 銀行餘額證明書(原件)
    • 3. 銀行明細(過去1年/原件)
        ※也可以提供銀行存摺複印件
    • 4. 在職證明書(原件)
        需詳細記載入職年月日,在職期間,職務等。個體戶需提供營業許可證等證明書。
        ※越南籍申請者需提供記載有納稅番號的證明
    • 5. 收入證明書(原件)
        收入明細,納稅證明書等。
        ※免除個人所得稅的情況,需提供所在國家/地區做頒佈的對應免稅政令番號等。
    • 6. 身份證明書(影本)
    • 7. 申請人與經濟支付人的關係證明書
      ※所有證明書相關材料均需為3個月以內開具的材料。
      ※或將要求追加提交上記之外的材料
      ※申請材料提交後,僅無法再開具的材料將歸還申請人

    ◆ 申請材料遞交注意事項

    所提出申請材料將先由本校嚴格審查。審查合格後遞交入國管理局申請用以換取[留學簽證]所需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申請由我校代辦。
    為防止學生在日期間出現違法滯留,違法就勞等惡劣情況,我校及入國管理局都將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遞交申請不交付的情況也有可能發生,故此提交申請材料之前,請確認以下事項。

    • ▪申請材料遞交後,若被我校或入國管理局認定材料內容不充足時,會有要求追加材料提交的情況
      為避免錯過入學時期,請儘早準備及提交材料。
    • ▪所遞交材料若非日語記載,請附上日語翻譯件。
    • 翻譯件上請詳細記錄翻譯者的名字及其所屬機構。
    • ▪報名申請材料在校內審查後,原件均需遞交入國管理局,若有需要保留的原件請提前複印並將影本一起提交我校。
    • ▪報名申請表格必須全部由申請者本人填寫,同樣的,經費支付書需由經濟支付人本人填寫。代填的情況不被認可。
      並且需要本人蓋章(無蓋章的情況需本人簽名)
    • 經濟支付人理論上為申請人的父母,除此以外的情況,請與事務局老師聯繫。
      ▪若申請者,在此之前有在日本長期滯留的經歷,務必在遞交申請之前與我校說明。

    ◆ 學費

    < 1 年 課程 >
    1年
    報名費
    20,000円
    入學金
    120,000円
    授課費
    620,000円
    教材費
    20,000円
    留學生保險
    10,000円
    其他经费
    25,000円
    合計金額
    815,000
    < 1 年 6 個月 課程 >
    1年
    6個月
    合計
    報名費
    20,000円
    0円
    20,000円
    入學金
    120,000円
    0円
    120,000円
    授課費
    620,000円
    310,000円
    930,000円
    教材費
    20,000円
    10,000円
    30,000円
    留學生保險
    10,000円
    5,000円
    15,000円
    其他经费
    25,000円
    5,000円
    30,000円
    合計金額
    815,000
    330,000
    1,145,000
    < 2 年 課程 >
    第1年
    第2年
    合計
    報名費
    20,000円
    0円
    20,000円
    入學金
    120,000円
    0円
    120,000円
    授課費
    620,000円
    620,000円
    1,240,000円
    教材費
    20,000円
    15,000円
    35,000円
    留學生保險
    10,000円
    10,000円
    20,000円
    其他经费
    25,000円
    10,000円
    35,000円
    合計金額
    815,000
    655,000
    1,470,000
        ※ 學費含稅。
        ※ 國際匯款所產生的的手續費由申請人負擔
        ※ 因國際匯款產生的手續費導致匯款金額不足時,申請者赴日後於我校繳納。
        ※ 有獎學金。 請聯繫我們。

    ◆ 學費減免

      寶塚醫療大學設有針對留學生的入學費減免制度。
    • 如果在申請入學時日語能力考試達到N2或更高,則全部入學金。
    • 如果在申請入學時日語能力測試為N3,則一半的入學金。

    ◆ 學費退款條款

    1. 頒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後、
        ①申請人本人未去換簽。
        ②成功換得留學簽證,但在赴日前放棄赴日留學。
        除報名費和入學金外,其餘全部退還。
        ※銀行手續費由申請者負擔。
    1. 如果在簽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之後未簽發簽證,
        我們將報名費以外的金額退款。
        ※銀行手續費由申請者負擔。
      • 務必請先將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及入學許可書返還我校,
      • 我校確認無誤後方可返還學費。
    1. 赴日入學之後,一切學費不予返還。